ENGLISH
返回首页
-| -
|
外经贸委简介
|
外经处职能
|
境外投资
|
工程劳务
|
外经协会
|
培训中心
|
当前位置:首页-外经协会-会刊
关于转发《关于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经营公司:
最近,无锡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冒用中国无锡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名义,采取不正当手段,以低于我行业标准的派遣管理费为条件,与正在和我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合作的日本客户商谈签约,严重干扰了我对日本研修生市场的经营秩序,并给相关经营公司造成实际损害。此事件本身也反映了经营公司的内部管理上须完善。目前,中国无锡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已通过其法律顾问对无锡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有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做进一步交涉,不排除采用司法途径解决。鉴此,提请各有关经营公司今后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防备来自外界的侵害。同时,在严格内部管理的同时,在经营过程中依法签约,守法经营,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特此通知。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aaaaaa
aaaaaa
版权所有: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资办公室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11层
网络支持与服务
电话:022-28138559 022-28138560
传真:022-28371662
E-mail:
webmaster@goldentianjin.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