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给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主动调整了部分交叉重叠的协调职能,对境外水电招(议)标EPC项目实行联合协调,联合协调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颁布执行。
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外经贸商会对境外投(议)标项目协调是促进外经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水电行业完成了从单机设备出口,或以单纯土建项目承包为主向水电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的转换,两商会原有对水电协调的分工范围也由分工变成了交叉,一段时间里,企业多头申报,协调“政出多门”,协调难度加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会的协调作用,实现对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去年两商会在商务部领导和有关司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对境外水电招(议)标项目联合协调的合作协议》。建立起合作协调机制,是两商会工作职能重组的一次创新。今年两商会共同起草了《境外水电招(议)标总承包(EPC)项目联合协调办法》,简化和方便企业申报,规范协调程序,共同维护联合协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信息来源: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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