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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匈牙利作为中东欧地区的中心国家,在与我国深化贸易关系的同时,匈牙利也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十分优越的机会。最近几年,匈牙利政府推行了一揽子长期性的经济发展计划,使匈牙利的经济开始出现新的变化。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外资进入的结构也发生了转变。匈牙利在经济领域内所表现出的最具竞争力的方面包括:国家稳定的政治和宏观经济环境、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效率、训练有素的劳动力、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运作条件以及国家吸引外资能力的不断增强等。对于各国投资者来说,所有这些因素都将意味着匈牙利是一个十分值得进行投资活动的地方,而且在这里还能够设立可以提供战略性商业服务的区域性的企业中心。
投资优先领域
主要有:能源供应多样化系统,以及与西欧能源供应系统的联网(电力、煤气、油);电力生产的发展(电站建设规划);能源的合理化利用;基础生产资料工业(冶金、铝工业、塑料制造)的现代化;开创国内客车制造业、发展基础工业、开发信息学与电话技术和配件、确保农场机械供应,在医药工业及生物工艺学领域内实现产品的高智能化;发展旅游业(高标准旅游、饭店建设、温泉疗养旅游、购物中心、公寓及娱乐设施);发展基础设施(建立通讯设施及其网络、促进公路建设、货物运输的现代化)
对外资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由于加入欧盟及适应欧盟法律体系的要求,匈牙利削减甚至废除了过去实施的一些对外资的优惠政策。目前,匈牙利对外资的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税收和信贷方面。
匈牙利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外国在匈牙利的生产性企业,外国在匈牙利的贸易公司则无任何税收优惠待遇。现行的税收优惠为:
1、对1996年12月31日以后在失业率超过15%的地区投资成立的生产性企业,投资额定在30亿福林(约合1300万美元)以上,企业年销售增长达到项目总投资额5%,可在10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收免除只能从项目投资的第二年开始计算,且只有新增雇员比投资前多100人以上(按年度计算)的企业,才能享受此优惠。以上优惠有效期至2011年。
2、对1996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生产性企业,投资额在100亿福林(约合4300万美元)、公司年销售增长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5%以上的,可享受为期10年的免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该项目税收优惠有效期至2011年。
3、对企业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折旧优惠:对外资企业1996年1月1日后购买的机器设备加速折旧,对租用的办公楼和种植园给予10%的折旧优惠。
4、对于用于增资或成立新的企业的红利免征红利税(20%)。
5、在匈牙利的外国企业可申请成立保税仓库,进入保税仓库的进口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除上述国家的优惠政策外,匈牙利一些地方也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工业园区、扩大就业、发展旅游等,匈牙利政府还在资金信贷等方面制定了鼓励措施,主要方式包括无息贷款、低息贷款、补贴、补助等。
1、对于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外商投资,政府可通过财政拨款支持,最大比例为投资额的33%,但最多不能超过2亿福林。
2、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无息贷款。
3、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的生产投资,提供无息贷款,最高无息贷款限额2亿福林。如果投资超过10亿福林,最高无息贷款额为4亿福林。
4、提供利息或担保补贴,最高比例可达利息或担保费用的50%。如果在匈牙利最落后地区投资,政府对以上几项的扶持比例可再提高10%。
5、在匈牙利欠发达地区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补贴100万福林;如果一次创造的就业机会超过50个,每个就业机会最高可获得政府补贴150万福林。另外,为解决就业问题,匈牙利建立了就业基金。政府就业部和就业基金通过工资补偿(50%至100%)、招聘费用补偿(最高50万福林)以及失业人员培训(50%至100%)等多种形式,鼓励外商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1998年7月16日,匈牙利颁布了新的公司法,大大缩短了公司注册成立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匈牙利注册公司的形式有六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合作公司和个体手工业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000万福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00万福林。
根据匈牙利外国企业投资法第二章规定:任何外籍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匈牙利投资,除被匈牙利法律禁止或限制的有关部门企业外,任何从事经济活动的合资公司均可在匈牙利成立。全部为外国人拥有的公司以及主要为外国人控制的公司,在匈牙利建立公司需经匈牙利商业法院批准。如果公司提出申请在90天内未遭拒绝,则认为已被批准。外资股份比例较小、起不到对公司控制作用的公司无需经外汇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批准。
外汇管理
匈牙利的外汇管理部门为匈牙利国家银行。该行与财政部合作制定外汇管理政策。
2001年6月15日起,匈牙利政府作出决定,福林成为完全可兑换货币。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进行修改。按照匈牙利政府的决定,取消国外赚取的外汇必须带回或汇回国内的规定;国内的人获得的外汇可以自由地支配和使用,无须说明外汇的来源;匈牙利和外国公民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带出和带进各种外汇和福林;个人、企业和单位都可以不受限制地持有外汇;福林仍是合法的支付手段。
如要将超过200万的福林换成外汇,银行和兑换者本人必须报告,目的在于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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