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宽境外投资购汇管制
●允许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汇出
●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批准了《海南省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海南特区的外汇管理政策大大放宽;从今年12月份开始,海南省企业可购汇到境外投资。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方案,海南省放宽了境外投资购汇管理制,改变了以往企业只能通过自由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允许企业使用人民币购汇向境外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向海南省外汇管理分局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省外汇管理分局可直接出具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不必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新实施的《海南省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允许海南省企业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后,在所投资境外企业注册成立前,按实际需要向境外汇出项目前期资金;还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制度,外汇管理局今后只保留对企业的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
海南省外汇管理分局还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方案,取消了海南省境外投资企业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减少企业资金占用,节约企业的经营成本。
摘自《海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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