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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举措 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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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深圳企业生产、研发、销售等方面的国际化进程,使企业在世界经济竞争舞台上不断强身健体,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深圳市政府在近期出台的有关国企改革和扶持外贸出口一系列文件中,特别对发展境外企业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和措施。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实行跨国经营。鼓励有技术、有产品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跨国经营;鼓励有渠道、有货源的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并完善海外营销网络;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工程承包,以工程承包带动深圳设备、材料和劳务的出口。
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本运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进行收购、兼并,广泛筹集资金;支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驻外企业在香港和国外上市。推行驻外企业经营管理属地化。驻外企业在保证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允许参照当地企业的分配机制,逐步向当地收入标准靠拢。
对境外加工贸易重点项目予以补贴,或获利息优惠。对企业经批准到海外新兴市场投资设立深圳产品营销网络,承办企业从各商业银行申请的周转外汇贷款,由深圳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20%的贴息。经批准从事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符合《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条件的,有关商业银行应优先提供中长期贷款和周转外汇贷款。对效益好、还款有保证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同时,深圳市外经贸局对外从事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优先安排深圳外贸发展基金或推荐国家政策性金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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