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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研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管理进出口商品(进口机电产品除外)配额和许可证,编报下达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指定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企业资格的审核上报。
(二)管理纺织品被动配额并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
(三)负责本市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和出口商品、商标、专利的注册使用协调指导工作。
(四)负责本市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审核上报,会同市有关部门履行国际环保公约,负责本市濒危动植物进出口的协调工作。
(六)联系进出口商会并协调出口商品海关审价工作。
(七)负责本市农、工和纺织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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