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保证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适用于本市出口企业从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申请到上报的管理。
审核部门:天津市外经贸委贸管处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电 话:23313337 传 真:233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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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人按照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填报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并有合法会计事务所认证证明;
2、企业无出口实际但有供货实际,须提供增殖税发票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企业电子邮件;
4、企业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
2、经办人根据外经贸部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及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审查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包括:企业有无出口经营资格;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是否加入进出口商会(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否已交纳会费;在规定年限内有无相关商品的出口实际和供货实际。
3、经办人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资料输入企业投标资格初审程序,以电子方式按文件规定时间报有关招标办公室。
审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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