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受理事项
审核依据
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原外经贸部 外经贸技发 [2001]604 号)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对软件出口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商务部商技三函[2004]41号)
申请条件
1 、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年检;
2 、申请企业已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办理程序
1 、登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http://www.ec.com.cn ,注册 EC 会员(注册会员及网络问题请与如下单位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驻天津代表处,地址: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外运公司 703 室,联系电话: 23139277 、 23139270 、 23139271 );
2 、上网路径:网上政务 → 技术贸易管理 →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系统 → 企业合同在线登记 → 公司注册,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提交后将法人代码、企业密码填入“企业合同在线登记”中,按要求填写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并提交。
3 、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打印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准备报送资料。
4 、将申请材料送至市行政许可中心 B 区商务委窗口;
5 、企业经办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所需材料
1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一份
2 、合同复印件(外文合同需中文译本)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进出口经营权证明复印件(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 、外方公司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备 注
联系地点
与电话
商务委机电科技产业处: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市商务委大楼 4 楼 23036905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商务委窗口):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顺驰桥下卫国道与红星路交口) 2453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