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扩大开放搞好服务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要求,市建委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行政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

 1、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经营和养管作业市场,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并鼓励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对新建项目一律向国内外公开招标,扩大非公有资本比例,加快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放开市政公用行业经营市场,打破地域壁垒和行业垄断,允许跨地区、跨行业进入我市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活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允许民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金注册养管企业,按养管标准招标确定作业单位,提高养管质量。

 2、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程序、时限。“四公开”所涉及的内容在有关网站及办公场所公布,全面推行市政公用事业行政管理政务公开。

 3、采用“一站式”服务。建立天津市公用事业服务大厅,对公交、出租、供水、供气等行业的业务受理实施“一站式”服务,业务咨询做到一次性告知,业务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业务办理按规定时限办结。

 4、实行特事特办。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到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行政审批的,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

 5、制定颁布公用行业服务地方标准。公交、出租、供水、供气等行业原以政府部门名义发布的服务规范,按法定程序提升为地方标准,作为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的依据,使公用行业服务管理有内容、有标准、有监督、有评价、有惩处,提高各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6、建立公用事业客户服务中心。设置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对外服务电话(12319),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受理用户的咨询、报修、投诉、举报。做到咨询有问必答,报修及时处理,投诉电话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举报电话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强化公用事业服务功能,加强对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管。

 7、成立公用事业公众监督委员会。聘请有社会影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热心公用事业的人士,组成公用事业公众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代表公众对公交、出租、供水、供气等行业的发展、管理、安全、服务等方面实施监督,反映公众意见,提出立法、政策、监管建议,并监督有关改进措施的落实。

 8、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按时限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电话按时限答复率达到100%。

 9、加强社会监督。公布公用事业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0、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对公交、出租、供水、燃气等行业涉及公众利益、关系群众生活质量的事项,实现定期向社会公示制度。近期首先实行供水水质定期公示。

 11、定期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每年6月,按全市统一安排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协调问题,评议部门、处理投诉,公开服务措施及投诉处理结果。

 二、经营服务单位

 (一)公交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按核准的行车计划运行,一般线路间隔不超过10分钟,边远线路不超过20分钟。

 2、在规定站点上下乘客,车辆距站台、边道不超过0.3米,前门对正站杆。

 3、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营,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

 4、线路、站点调整提前3天在新闻媒体公布,并在原站牌上张贴通知,调整后3日内更换新站牌。

 5、做好车辆保养,确保性能良好,附件设施齐全,尾气排放达标。

 6、保持车辆和场站整洁。车身每日清洁一次,运行一圈清扫车厢一次。保证车身净,车厢净,玻璃净,轮胎净。场站设施、环境及时清整,保持整洁。

 7、在车厢内指定位置设置妇孺、残疾人座席,张贴乘客须知、运行线路图和服务监督电话。

 8、运营车辆路牌、腰牌、尾牌及站杆、站牌齐全统一,字迹清晰,文字规范,内容完整。

 9、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胸卡,安全驾驶,使用文明用语,做好行车报站。

 10、运营车备齐报销凭证,起讫站整日兑换零钞。

 11、按标准收费。票价调整提前3天公布。

 12、设立专线电话,接受乘客咨询和投诉。做到咨询有问必答,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13、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出租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车辆运营标志和设施齐全有效。

 2、做好车辆保养,确保性能良好安全。

 3、保持车辆整洁,做到车身净、玻璃净、车内净、顶灯净、轮胎净。

 4、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5、驾驶员衣着整洁,礼貌待客,不说粗活、脏话。

 6、按乘客要求选择最佳路线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不拒载。

 7、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索要小费,票据填写齐全准确。

 8、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照顾好老弱病残孕乘客。

 9、在出租车指定位置公布监督电话,监督电话24小时值守。

 (三)供水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保证管网安全运行,连续供水不间断。

 2、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2兆帕。

 3、正常作业需要区域性降压、停水,提前3天 通知用户。

 4、出厂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国家标准95%)以上。

 5、准确计量、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在营业厅公开。价格调整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6、服务项目公开。供水服务项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办公地点、服务电话每半年在报刊公布一次,并在营业接待场所张贴。

 7、对用水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业务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手续齐备,及时受理,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6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水。

 8、做到文明服务。营业厅服务人员佩戴胸卡,入户服务人员主动出示证件;使用文明用语;预约服务准时到达。

 9、设立专线电话,接受用户的咨询、报修和投诉举报。做到咨询有问必答,报修及时处理,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100%。

 10、营业厅实行无周休日制度,保证磁卡表用户购水。

 11、抢修人员24小时备勤,接报管网漏水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抢修及时率100%。

 12、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燃气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保证管网安全运行,连续供气不间断。

 2、正常作业需降压、停气,提前3天在新闻媒体发布通知。

 3、灶前压力合格率达到98%(部颁标准)。液化气灌装合格率达到98%。

 4、准确计量、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在营业厅公开。价格调整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5、服务项目公开。供气服务项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办公地点、服务电话每半年在报刊公布一次,并在营业厅张贴。

 6、对用气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业务咨询一次性告知,业务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手续齐备,及时受理,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气。

 7、做到文明服务。营业厅服务人员佩戴胸卡,入户服务人员主动出示证件;使用文明用语;预约服务准时到达。

 8、营业厅实行无周休日制度,保证磁卡表用户购气。

 9、设立专线电话,接受用户的咨询、报修和投诉举报。做到咨询有问必答,报修及时处理,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100%。

 10、抢修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接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抢修及时率100%。

 11、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供热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11月15日按期供热率100%。

2、24小时安全稳定均衡供热,室温达到18℃ (±2℃),合格率100%。

3、供热期昼夜有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值班。跑 水、漏水立即抢修,小修不过日,大修连续干,维修及时率100%。

4、完成新建工程和维修计划,合理收费,确保 质量,文明施工。

5、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文明收费,收费标准在 营业部门公开。

6、供热站24小时有人值班接待,礼貌待客,着 装整齐,佩戴标志,不敷衍推诿,不扯皮刁难,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率100%。

 (六)排水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市政排水管道畅通率达到95%。

 2、排水设施巡视率达到100%。

 3、发现下水道井盖、井篦损坏丢失,24小时内修复或补齐。

 4、疏通、掏挖作业做到污泥不落地。

 5、排水热线24小时服务,三声接听,用语文明。

 6、严格信息反馈和责任制度,群众打来热线电话及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记录。

 7、市政排水管道污水外溢接报后,职责范围内的排水问题处理小事不过天,大事不过三。职责范围外的排水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协调处理。

 8、发现社会、企业产权的排水管道污水外溢,24小时内通知产权单位处理。

 9、防汛排水定岗定责,坚持做到“遇雨上岗,中小雨不积水,大雨退水快,积水不退人不离岗”。

 (七)电力行业经营服务单位

 1、在公司所有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服务程序、供用电须知、供电服务承诺和有关规定。

 2、城市地区及区县政府所在地的供电营业厅实行无周休日制度。

 3、不断提高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城市地区年客户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农村地区年客户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4%,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0%。

 4、提供 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一般情况下达到故障抢修现场的时限:城市不超过45分钟,农村不超过90分钟,边远山区不超过2小时。

 5、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信息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电网临时停电信息(紧急停电、故障停电除外)事先通知特殊供电客户。

 6、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服务电话铃响三声接通。

 7、客户服务中心实行客户代表首问负责制。受理客户业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该业务的全过程监督催办。

 8、居民客户办理一户一表新装业务,交费后5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城市地区一户一表实行电话报装及联网售电,并设置24小时自助售电点。

 9、电力客户申请用电手续齐全的,低压供电5个工作日内、10千伏供电7个工作日内、35千伏和110千伏供电1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内外部工程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10、对客户内部电气工程,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新生客户有选择资质合格的施工企业和设备厂家的权利。

 11、客户新装增容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并经客户认定。凡公司承接的客户内外部工程,保修一年。

 12、公布供电服务投诉与举报电话、电力故障报修电话、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在一周内答复,举报电话在二周内答复。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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