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进一步落实五项纳税服务措施
  
  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落实五项纳税服务措施,全力支持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管理模式

  改变按业务分工设置办税窗口的做法,在全市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办税中间环节,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

  二、取消九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涉及的企业列支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计提坏帐准备金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九项审批项目,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加强事后管理,方便纳税人。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

  通过办税服务厅的大屏幕和公告栏,及时公布涉税信息。召开税收政策辅导会,开通国税局网页,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政策咨询台,实施局长接待日制度,开设局长热线,千方百计为纳税人释疑解惑。

  四、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

  与重点税源企业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帮助企业用好税收政策,服务企业发展。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税负不一致和不能完全享受税收政策,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为此,国税局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提出有关建议,拟文上报总局,并专程赴总局协调解决问题。

  五、千方百计加快企业退税进度

  深入分析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问题,切实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情况和困难,争取最大支持。召开出口退税工作推动会,查找影响退税进度的原因,督促企业及时取得退税相关单证,加快企业退税进度。(信息提供: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责编:杜秀芝 审核:阎刚 签发:李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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