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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施细则》的落实 |
市公安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围绕《决定》要求,为推动基层落实,给企业提供方便,把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制定了新的具体办法:
市公安局落实下放消防审批权限,规范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方式。为最大限度地扩大开发区、保税区和科技园区的消防行政审核权限,除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的验收外,其它所有消防行政许可项目均由所在区消防处(科)审核、验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行政执法检查做出八项承诺:一是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检查依据公开、检查程序公开、处罚决定公开,不越权和不滥用权利;二是除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的执法检查外,从现在起到年底,一律不安排各种行政检查工作;三是每年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和对有关问题后处理工作,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对同一事项、同一企业原则上不重复进行;四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采取教育、整改和依法处罚“三步式”方式实施,严厉打击严重违法案件;五是把涉及健康安全、关系国计民生、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六是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大型游乐机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七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重点产品目录制度、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制度、对不合格产品暴光制度;八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严禁越权执法、徇私枉法,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不少于两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责编:王鸿奎 审核:阎刚 签发:李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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