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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委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市建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努力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改善投资环境服务。在“服务月”中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实行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程序、时限“四公开”。凡是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内容,将在有关媒体、网站及办公场所公布。建立部门和岗位责任制、违章违纪责任追究制,编制行政管理办事指南,对项目申请、受理、标准和程序、完毕时限做出规定。
二是抓紧建设市建委信息中心和公用事业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对外监督、服务电话和网络。对公交、出租、供水、供气、供热及配套等业务的受理,实行“一厅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使用“12319”电话,受理全市服务咨询、报修和举报投诉,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对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公用事业管理的行政审批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实行特事特办,建立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受理。
三是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公示制度。从下半年起,首先试行全市自来水供水水质的公示,每个月向社会公布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全市所有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报告,接受公众监督。并陆续对公共交通、燃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实行社会公示。
四是筹建公用事业公众监督委员会。在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基础上,吸纳中外企业界人士参加,参与和实施对公用事业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
(责编:王鸿奎 审核:阎刚 签发:李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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