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 撑 条 件
1、向高技术产品出口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出口担保和出口保险

  外经贸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认定一批资信好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金保函不需资产抵押。人保(集团)公司为认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高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出口担保和出口保险。

2、集成现有资源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

  科技部有关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在项目选项、项目目标和资金配置上向高技术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倾斜。

  外贸发展基金和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基金在资金配置上向高技术产品出口倾斜。援外工作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与高技术产品出口相结合。

3、适时调整和发布《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为配合鼓励高技术产品出口政策的实施,适应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发展形势的需要,适时对现行的《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进行调整和发布。

4、编辑出版《技术出口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组织对国家现行有关技术出口的政策法规进行整理、汇编,进一步促进现行技术出口鼓励政策的贯彻落实。

5、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环境

  加强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研究,根据高技术产品出口发展适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高技术产品出口重点城市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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