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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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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填写说明
《申请表》填写时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的,在更改处加盖进口单位公章。有关栏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A.贸易方式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外商投资进口设备、外商投资进口加工内销料件等;
B.外汇来源栏可填写“银行购汇或外商投资”;
C.商品用途栏可填写“自用、销售、生产配套件等”;
D.设备状态栏填写“新、旧”;
E.单价及总值货币单位栏按进口合同中填写,总值按当时汇率折算美元;
F.商品编码相同的,按规格型号不同分别填写。填不下时可附表;编码不同的,每个品名填写一份申请表;
G.进口商栏填写报关企业名称;进口用户填写产品实际使用企业名称。
H.贸易国栏填写供应商所在地国别和地区名称;
I.原产地栏填写产品实际生产地国别、地区名称;进口零件或散件,如确难以区分不同零件或散件原产国(地区)时,需在《申请表》备注栏注明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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